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組織和推進全省新聞工作者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新聞職業精神職業道德的學習教育活動。組織和推動全省新聞工作者全面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新聞輿論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增強“四力”教育實踐,認真執行黨的新聞工作方針、政策,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和發揚黨的新聞工作的優良傳統,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提高新聞輿論工作水平。
(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加強新聞隊伍建設,進行新聞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理論研究、業務交流等活動,推動提高新聞工作者政治理論素養和新聞輿論工作水平,鼓勵新聞工作者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新聞隊伍,繁榮和發展我省的新聞事業。
(三)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緊扣吉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重大活動、重大事件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媒體服務和協調管理工作。
(四)聚焦加強全媒體傳播體系建設、塑造主流輿論新格局目標要求,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加強同市縣兩級記協和基層新聞單位、新聞工作者的聯系與交流、引導和服務,健全聯系機制,暢通服務渠道,延伸服務手臂,增強服務引領針對性、實效性,推動基層新聞事業的發展。
(五)推進新聞行業自律,規范新聞從業行為。推動新聞工作者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弘揚新聞職業精神,恪守新聞職業道德。督促新聞工作者遵紀守法,遵守《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營造健康有序的新聞工作環境。
(六)建立和完善新聞獎勵機制,為新聞工作者提供展示自我的平臺和機會,開展新聞評獎評優活動,加強業務研討,促進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培養名記者、名編輯、名主持人和名評論員,培養新聞事業經營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評選和表彰省內優秀新聞工作者和先進集體,關心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條件和身心健康,關愛老新聞工作者。
(七)發現和培養新聞采訪、編輯、評論等新生力量,關心青年人才成長,發展和壯大全省新聞工作者隊伍。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新聞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
(八)開展調查研究,掌握新聞行業最新信息,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有力服務和支持,為新聞界和社會各界提供行業信息服務。
(九)興辦新聞出版和新媒體等事業,開展有關的培訓、咨詢、服務和經營活動。
(十)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新聞團體、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的交流與合作。增進同海外華僑華人新聞團體、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之間的友誼、交流與合作。
(十一)貫徹我國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推動建設和諧世界的重大戰略思想,在創造良好的國際輿論環境中發揮記協的獨特作用。推進國際傳播能力和對外話語體系建設,講好吉林故事,傳播好吉林聲音,促進國際社會尤其是東北亞國家對吉林的認知和評價更加真實、客觀。廣泛發展同國際、區域性新聞團體和各國新聞界之間的友好往來,增進相互間的了解與合作。
(十二)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等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