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聞道德委員會工作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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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道德委的工作科學規范運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評議制度。根據舉報投訴和調查情況召開省新聞道德委員會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討論受理事項的處理意見和委員對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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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協調制度。與新聞宣傳管理部門、新聞機構主管主辦單位協調解決查辦舉報投訴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研究解決調查和處理的協作配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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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報制度。對調查確認的職業道德失范行為向其本人和單位及上級主管主辦單位通報,交由主管主辦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行為惡劣者,在全省性的新聞工作會議上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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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追究制度。對一個年度中有2次以上嚴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行為并調查核實的媒體,建議新聞宣傳管理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在年終業績考核中做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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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警示制度。對典型案例的評議結果以及查處的案例進行分析研究,歸納總結,形成課題,通過一定途徑和場合,在省內媒體進行宣講,擴大查處案例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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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評估制度。對新聞道德傾向性問題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對涉及新聞道德的重大問題積極介入,都可立項開展專題研究,形成研究報告,供省新聞宣傳管理部門和媒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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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監督制度。充分發揮省新聞行業社會監督員點多面廣分布社會各階層的優勢,切實履行監督作用,把新聞職業道德的監督內容列入社會監督員年終評優評先進的指標體系中。